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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泛亚信托重整 投资款却成代偿款 神州企业家折兵吉林

时间: 2019-07-04 18:39:52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吉林省谋划泛亚信托重生”的消息已过去五年,一切依旧迷雾重重。图片来自网络截图

   中国青年网北京5月20日电(记者 刘畅)去年4月迄今一年有余,各路媒体都没有更新的关于吉林泛亚信托重整的信息放出。一切依旧迷雾重重。

   泛亚信托2006年被停业整顿,2010年进入破产程序。因其保有稀缺的信托牌照,引来多股资本力量竞争,除了亿利集团,还包括神州企业家俱乐部(以下简称“神州企业家”)等等。

   据《财经》杂志去年4月份报道,2018年3月30日,泛亚信托举行第六次债权人会议,因股东、债权人和重整方未达成一致,重整再次停滞。

   此前,与股东范日旭合作的神州企业家一度成为瞩目角色。神州企业家是中国具有相当实力和影响的企业家们自发组建的合作平台。目前已有121位资产规模从50亿到超千亿的企业家会员,这些企业家拥有的资产总规模达到两万多亿元。

   参与泛亚信托重整,神州企业家曾雄心勃勃,但最终不得其门而入。不久前,记者向神州企业家相关当事人了解往事,才得其并未全身而退,尚有两个多亿投资搁浅吉林。

   相关当事人介绍,2017年初,神州企业家多家会员企业以收购原股东股权方式参与重组,在投入2.4亿元后,却被挡在重组大门之外,被认定为“案外人”。更令神州企业家不解的是,其投资的巨额资金变成了“代人受过”的执行款。

   吉林泛亚信托重组多年未果

   泛亚信托前身为农行长春信托,由1986年设立的中国农业银行(3.660,0.000.00%)长春市信托投资公司改制形成。1995年,昔日的“东北首富”范日旭通过多家公司的股权运作掌控泛亚信托。2006年10月,因泛亚信托违法违规经营,中国银监会责令其停业整顿,由银监会委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组成停业整顿工作组。2007年,范日旭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欺诈发行债券、虚报注册资本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二审改判十年。

   2006年泛亚信托被责令停业整顿时,泛亚信托已经严重资不抵债。2010年5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决定书,受理破产申请,裁定确认五家债权人共计5.94亿元的债权。泛亚信托进入破产重组程序。

   但重组久拖不决。

   2012年8月,亿利集团与吉林省政府签署《泛亚信托重组协议书》,拟重整后控股泛亚信托,注册资本金定为50亿元,但重组并没有实质性进展。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泛亚信托破产重组过程中,一直是政府和四家债权人主导,股东一度被排除在重整程序之外。而范日旭股东方希望通过关联公司申报债权、以股东身份申请破产重组等方式,拿回重整话语权,但通过关联公司申报债权没有受到政府认同。

  神州企业家与泛亚信托股东签订重整协议

   2017年3月8日,神州企业家为收购泛亚信托股权并参与破产重整,与泛亚信托股东达成《泛亚信托重整暨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将此《框架协议》报送吉林省泛亚信托改革与重整领导小组、破产管理人、长春市中院等相关部门。

   泛亚信托股东之所以与神州企业家达成重整协议,有分析指出,之前亿利集团提出的《重整计划》未能与股东达成一致,同时,《重整计划》并未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合理安排股权架构,存在一股独大问题,这将使泛亚信托无法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批,而引进的新重整方(神州企业家)既能保证原股东的利益,又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据了解,2017年,神州企业家曾派出大型企业家代表团对吉林省实地考察。期间,俱乐部企业家们决定以投资吉林泛亚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切入点,充分运用信托独特的功能和优势,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深度融合,为吉林省地方企业提供全方位、一揽子的金融服务。同时,引进涉及煤改电、新能源汽车、生物制药、现代农业、新型绿色建材等各行业的多家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来吉林省投资兴业,为推动吉林省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整合升级,做出应有的贡献。

   然而,神州企业家在吉林的第一个投资项目却遭遇挫折。

   2017年5月9日,长春中院向泛亚信托三个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范日旭发出《选择拍卖机构通知》,计划拍卖泛亚信托三个股东欠缴的约1.8 亿注册资本金所对应的60%股权。

   2017 年5 月12 日,为确保《框架协议》项下的合同利益,保障神州俱乐部会员企业成为泛亚信托新股东参与重整,神州俱乐部按照长春中院给出的账号汇入人民币约2.4亿元。上述资金用于补足泛亚信托部分股东欠缴的注册资本,并支付了迟延履行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费用。

   同时,神州企业家还向吉林省政府、监管部门、破产管理人及法院呈报了《神州企业家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补缴吉林泛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等相关事项的说明》,说明了《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2.4亿元支付的背景、前提和目的,以及重整计划。

   2017年6月1日,长春市中院作出(2015)长执字第515号《执行裁定书》,解除上述60%股权的冻结。

   2017年6月2日,泛亚信托改革重整领导小组作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决定。

   业内人士指出,资产、债务双归零是重整成功的要件,神州企业家补足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和长春市中院解冻股权的裁定,为顺利启动破产重整程序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2017年8月25日,神州企业家向破产管理人递交了详细的《重整计划书》。以此同时,神州企业家向泛亚信托破产重整领导小组递交引进新重整方的《推荐函》,表达了参与重整的愿望和决心,并推荐了几家有实力、有资质的公司作为本次泛亚信托破产重整的重整方。泛亚信托5家原股东也向重整领导小组发出《建议函》,希望由神州企业家对泛亚信托进行重整。

   之后,神州企业家又多次以致函和面议的方式同破产管理人、省金融办和长春市中院等有关部门沟通,希望他们支持神州企业家作为泛亚信托新股东参与推动泛亚信托重整。

   但神州企业家的股东地位和重整方资格并未得到吉林省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认可。

   当事人介绍说,神州企业家被排斥在泛亚信托重整工作之外。之后,神州企业家向吉林省主要领导反映参与重整被排斥,投入资金又不予退还的情况,得到重视并转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在相关复函中称,从未排斥神州企业家方参与泛亚信托破产重整工作。但当事人称,事实上,有关部门既不确定神州企业家的股东身份,也不让神州企业家参与重整工作。神州企业家也曾多次向重整领导小组、破产管理人及长春中院提出申请,要求认同其出资人地位和重整方资格,支持其作为出资人出席泛亚信托债权人会议,但始终未能参加债权人会议。

   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2017年11月22日,第五次债权人会议对神州企业家和亿利集团分别提出的两个重整方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纪要显示,三大债权人以“省金融办推荐”等为由选择了亿利集团的方案。

   2018年3月30日,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原本计划对亿利集团的重整方案进行表决,最终因股东方反对,没有进入表决程序,重整工作再次停滞。

  投资款变成了代人还债的执行款

   鉴于无法参与泛亚信托的重整工作,神州企业家表示,尊重债权人会议的决定,决定退出泛亚信托的重整及合作,并要求退回相关投资款。

   2018年8月14日,神州企业家致函破产管理人、吉林省金融办、长春市中院,提出退出重整,并要求尽快退还已支付的投资款。

   但破产管理人在回复中称,所支付的款项系在长春中院处理泛亚信托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代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支付的债务款项,成为债务的一部分,只能在重整后给与“补偿”。

   投资款竟然变成了代人还债款,这让神州企业家无法接受。

      “根据《框架协议》,我方是泛亚信托的股权收购方,人民币2.4亿元是出资而非代为还债。事实上,我方是在长春中级法院计划拍卖泛亚信托股权的背景下支付的,也正是在履行《框架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应该依法获得泛亚信托股权,并以出资人身份参与泛亚信托重组。”

   当事人称,2017年12月8日,吉林省金融办及重整领导小组还对此进行了问询,《询问笔录》明确记录了神州企业家代缴泛亚信托注册资本的目的和前提是成为泛亚信托新股东并参与重整工作的内容。

   有法律专家表示,相关机构既不让神州企业家参与重整,又不退还投资款,是对投资资金的违法侵占,已构成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据悉,2018年2月28日,在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以亿利集团为重整方的《重整计划》中,对神州企业家投入的两亿多元注册资本金提出了解决方案,称将由亿利集团在重整完成后全额“补偿”退回。

   对这样的解决方案,神州企业家至今表示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明明是投资收购股权的资金,却成了“代人受过”的代偿款,“怕了,我们算是体验了这里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