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给微商套上法律缰绳,终结野蛮生长状态
时间: 2018-12-21 10:12:36 来源: 江德斌
由于微商准入门槛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人监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有些商家直接采取删除好友、拉入黑名单、更换账号等行为来逃避法律责任,对此消费者却投诉无门,陷入维权困境。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正式落地。届时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微商、代购行业将不再是法外之地。《电商法》明确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12月20日《中国产经新闻》)
微商属于社交电商模式,通过熟人关系网络拓展,容易获得消费者的信赖,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优势,近年来发展得风生水起,迅速成长为一个庞大的行业,与传统电商形成抗衡之势。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7年,我国微商从业人数从752万人增至2018万人,增长非常迅速,预计2019年微商市场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
按照“六度空间理论”,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个,意味着每个人都能通过社交网络,将关系网拓展到全世界,而互联网的人际关系传播裂变速度极快,熟人与陌生人之间的界限很容易被打破,亦成为推动微商迅猛发展的理论基石。由于微商的进入门槛极低,只要有一部智能手机,就能在微信、朋友圈里售卖商品,成为低成本创业的首选模式之一,受到工资较低的打工者、在校学生及全职妈妈等群体青睐。
不过,微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诸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涉嫌传销、恶意诈骗等,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社会负面效应愈发凸显。比如“卖土蜂蜜网红杨霞”、“福建茶妹”、“悲情老农”等虚假营销事件,售卖毒面膜、假减肥药、代购假货等违法行为,还有诸如刷单、PS交易截图等虚构交易行为,均充斥着微商领域,令其信誉严重受损。
由于绝大多数微商属于“三无”状态,缺乏可靠资质,处于监管空白,加之信息不对称,消费者难以辨识真伪,线上交易也较为隐秘,监管难度很大。受到传统电商平台打假的影响,部分商家将阵地迁移到微商,近年有关微商售假的投诉直线上升,已经超过传统电商成为假货重灾区。而在发生消费纠纷时,部分商家以各种手段逃避责任,消费者维权成本非常高,亦诱发公众对微商的不信任感,成为制约微商发展的不利因素。
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7年微商行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产品质量是微商经营中最突出的问题,占比达到54.57%。其次是宣传和服务,微商服务层面主要问题表现在“售后退换货”的退款困难、微商可能拉黑消费者等情况。其中,养生保健、化妆品、日用服装商品类不同意退换货的占比超过50%。
微商本质上属于电商,不能超脱法律之外。在即将正式实施的《电商法》里,亦将微商纳入监管之列,表明微商与传统电商一样,也要受到法律的监管。大部分以代购、微商作为全职的或是交易规模较大的电商经营者,均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而对于部分可免办牌照的小规模交易主体,小额交易也需要通过经营平台进行报备,《电商法》规定了平台需要承担相关义务。
公平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微商要想做大做强,就应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底线,与传统电商公平竞争。在《电商法》正式实施进入倒计时之际,对微商的监管也应提上日程,给其套上法律的缰绳,羁绊其野蛮狂奔的势头,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其重视消费者权益保障,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工作,促使微商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江德斌(盘石全球新经济平台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