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与上海自由贸易港区建设研讨会日前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召开,来自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就“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效果、今后具体的推进方式以及上海自由贸易港区的建设对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对外开放格局、推动形成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和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大意义等问题发表看法。
今年3月31日,国务院公布了《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这是上海自贸区历经2013年“总体方案”、2015年“深改方案”后的3.0版本,《方案》确立了上海自贸区“三区一堡”的新目标,设立自由贸易港区是《方案》的亮点之一。
与会专家表示,自贸区、自由贸易港区落脚到上海并非理所当然。上海自贸区和“一带一路”两项重任的交集点落在了上海,这是由上海的自然地理、国家责任、国际声望所决定的。是以上海自由贸易港区应当为国家多担一点责任,一举打破上海处于周围自由贸易港洼地的状态,为明年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作出努力。首先,要有所准备去迎接自由港的建设,要在自由港做一些不可复制的东西。注重境内关外带来的业务,集装箱枢纽港应可做分拆、接拼。其次,科创中心需要与自由港相互配合,同张江与浦东机场一样,做好空港联动。再次,真正学通、弄懂、坐实自由港与“一带一路”的关联,上海自由港要服务于“一带一路”。上海应强化长三角湾区城市的功能和机制,加强湾区城市联盟,加强上海作为桥头堡的依靠,协同推进,真正服务于上海自贸区。
对沪苏杭大湾区发展的研究,往往以粤港澳湾区为参照对象。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高永富建议,“自由贸易港区的建设也可向香港、新加坡、仁川、迪拜的自由贸易港学习,借鉴这些国家地区自由港开放、低赋税、高效的做法。”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倪建林表示,应注意国际形势的变化,对标最高国际经贸规则,掌握经贸规则制定的主导权,从而进行更开放的改革。
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全面对外开放的格局,中央相继倡议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而多个自贸区的设立,又对负面清单产生了稀释作用。中国是以更大的开放倒逼更深入的改革。复旦大学教授龚柏华表示,自由贸易港,定位是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特区特办,因此应将改革的重点落在体制、机制与法治上。上海自由贸易港区要注重体制转型、机制创新,以及在货物、资金、人才三大要素的自由流动方面的具体制度创新。努力做到公平营商环境,保护好投资权益、劳动权益、知识产权以及环境。
此外,“一带一路”的法治内涵也不断提示对于自由贸易港区的国内立法要融入世界的法制,重点关注国与国之间的双边投资协定、双边税收协定、双边自贸区协定,加强与“一带一路”有关国际法在多边和诸边领域的合作研究,以及对投资国家的国内法研究。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倪受彬表示,“一带一路”与上海自由贸易港区建设的研究,对坚持以国际经济法律规则研究为主体、重点关注多边贸易谈判的走向、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的规则体系构建、上海自贸区和自由贸易港区内的贸易、投资制度改革等问题,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上海自由贸易港区和“五个中心”建设的客观需求的发展方向意义重大。
此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已与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合作完成《“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服务和法律风险指引手册》,成立中国“一带一路”(上海)协同创新研究院,与上海人民出版社合作出版总数达30本的“一带一路”法律·经贸丛书,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的研究,此次研讨会力图进一步拓宽研究领域,改变既往对WTO规则与国际投资规则体系、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各自为战的方式,打通经济、贸易、法律等多领域、多学科研究平台。